点击次数:更新时间:2021-06-01 16:06:31【打印】
1、记录要求 VOCs在线监测系统的日常检查记录应包含检查项目、检查日期、被检项目的运行状态等,每次检查应记录存档,检查间隔不得超过7天。 值得注意的是,每次替换时应记录并存档被替换的备件或材料的名称、规格和数量。替换有证书的标准物质或标准样品时,应记录新标准物质或标准样品的来源、有效期和浓度等信息,以符合法规的技术要求。 2、设备常见故障及排除 VOCs在线监测系统发生故障时,设备管理和维护人员首先要及时处理并记录。在维护过程中,应留意以下几点: (1)如需停用、拆除或替换,应提早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立案; (2)运维单位发现故障或收到故障通知,应在4小时之内赶赴现场处置; (3)对于一些易确诊的故障,如电磁阀故障、膜破裂、气路堵塞、数据采集传输仪死机等,我们可携带工具或备件到现场进行有针对性的维修,此类故障的维修时间不应超过8小时; (4)维修之后,在仪器正常使用和稳定运行前,应保证所有维护内容均已完成,性能通过测试程序,并按照本技术指南对仪器进行校准和检查。如替换了监测仪器,应重新调试及验收之后才能正常使用和运行; (5)数据采集传输仪发生故障时,应在12小时之内修复或替换,已采集的数据不应丢失; (6)监测设备因故障不能正常采集和传输数据时,应及时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。 |